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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标准化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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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标准化工作指南

2026年09月09日 管理员 11 次浏览 政策文件

ICS 01.040.01CCS A 00MZ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政 行 业 标 准MZ/T XXXXX—XXXX养老机构标准化工作指南

Guidelines for standardization of senior care organization(征求意见稿)(本草案完成时间:2026.3.19)在提交反馈意见时,请将您知道的相关专利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XXXX - XX - XX 发布 XXXX - XX - XX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发 布MZ/T XXXXX—XXXX目 次

IMZ/T XXXXX—XXXX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提出。本文件由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15)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等。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略。IIMZ/T XXXXX—XXXX养老机构标准化工作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养老机构标准化工作的总则,提供了工作管理、工作策划、标准化方针与目标、标准体系构建、标准编制、标准实施、其他标准化工作、标准化工作评价与改进方面的指导。本文件适用于养老机构开展标准化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3016 标准体系构建原则和要求GB/T 15624 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GB/T 24421(所有部分) 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GB/T 28222 服务标准编写通则MZ/T 170 养老机构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标准化 standardization

为了在既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促进共同效益,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确立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以及编制、发布和应用文件的活动。注1:标准化活动确立的条款,可形成标准化文件,包括标准和其他标准化文件。

注2:标准化的主要效益在于为了产品、过程或服务的预期目的改进它们的适用性,促进贸易、交流以及技术合作。[来源:GB/T 20000.1-2014,3.1]

3.2

标准 standard

通过标准化活动,按照规定的程序经协商一致制定,为各种活动或其结果提供规则、指南或特性,供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文件。注1:标准宜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注2:规定的程序指制定标准的机构颁布的标准制定程序。

注3:诸如国际标准、区域标准、国家标准等,由于它们可以公开获得以及必要时通过修正或修订保持与最新技术

水平同步,因此它们被视为构成了公认的技术规则。其他层次上通过的标准,诸如专业协(学)会标准、企业标准等,在地域上可影响几个国家。[来源:GB/T 20000.1-2014,5.3]

3.3

标准体系 standard system一定范围内的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来源:GB/T 13016-2018,2.4]

4 总则

4.1 养老机构按照GB/T24421给出的原则,体现养老行业特点和养老机构自身特色,有目标、有规划、

有计划地开展标准体系构建、标准编制、标准实施及评价、改进等标准化工作。MZ/T XXXXX—XXXX

4.2 以老年人需求为关注重点,结合养老产业环境及相关方需求,确定满足养老机构自身发展需要的

标准化工作,规范养老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4.3 从养老机构老年人跌倒防范、压疮护理、膳食安全等实际服务场景出发,确定养老机构标准化工

作重点,优先解决影响服务质量和安全的问题。

4.4 建立健全标准化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养老机构负责人对标准化工作实施全面领导,运营、护理、

医疗、后勤等各相关方共同参与标准化工作,营造标准化工作氛围。

4.5 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和工作重点,及时动态调整养老机构标准化工作的重点和内容,总结标准化工

作特色和亮点,积极参加国内国际标准化活动。

5 工作管理

5.1 养老机构标准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立标准化部门和(或)配备标准化工作人员;执行相关法律

法规、规划、政策、强制性标准;制定并实施养老机构标准化方针、目标、工作规划、工作计划;构建

养老机构标准体系,并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及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及时调整;实施和参与制定相关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反馈标准实施信息;制定并实施养老机构内部标准;对标准执行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持续改进标准的实施及相关标准化技术活动。

5.2 养老机构宜根据机构特点和实际条件,明确负责标准化工作的人员或部门,有条件的可设立专职

标准化工作部门。负责标准化工作的人员或部门宜制定与本机构相适应的标准化工作制度或管理标准,明确标准化工作职责与权限。

5.3 养老机构标准化工作人员宜具有标准化工作的专业背景、经验或相应的能力。养老机构宜对标准

化工作人员开展标准化知识的教育与专项培训。

5.4 负责标准化工作的人员或部门宜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检索收集养老服务领域相关标准和信息,并

组织相关岗位人员进行学习,结合养老机构实际工作进行应用。

5.5 养老机构各岗位人员宜对标准实施过程及其结果进行记录,并形成档案予以保存。

6 工作策划

6.1 策划依据

6.1.1 养老机构宜立足养老行业发展形势、本机构品牌建设和管理要求、本机构老年人结构特征和服

务需求,以及对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的使用情况,开展标准化工作策划。

6.1.2 养老机构宜根据综合需求分析结果,确定标准化工作的范围和服务及管理事项,并根据内外部

环境的变化及时优化调整。

6.2 策划内容

策划内容包括:a) 标准化方针、目标以及标准化工作管理体制和机制;b) 开展标准化工作所需的各种资源;c) 标准化工作规划或计划;d) 标准体系及标准制(修)订计划;e) 标准化工作实施与监督检查的方案;f) 参与标准化组织开展的标准化活动的目标和方法;g) 标准化工作评价与改进的方法。

7 标准化方针与目标

7.1 养老机构宜由机构负责人制定、实施和保持标准化方针与目标。

7.2 标准化方针与目标宜按照GB/T 24421.2给出的方法,并结合养老机构发展战略及发展现状确定。

7.3 标准化方针宜具有前瞻性,能为确定标准化目标提供依据。

7.4 标准化目标宜具体、可测量、可实现、合理、有时效,能对标准化方针的内容进行阶段性分解和

落实,如服务提供完成率、老年人满意率、基础护理合格率、照料人员技术操作合格率、食物中毒发生MZ/T XXXXX—XXXX

率、重大责任事故发生率、院内感染发生率、老年人每年体检率、入住老人饮食有效投诉处理率、服务

人员每年体检率、记录合格率、设备完好率、常规物品消毒合格率、食品卫生合格率、餐饮服务人员持有健康证上岗率等。

8 标准体系构建

8.1 构建原则

8.1.1 标准体系构建宜遵循GB/T 13016和GB/T 24421.2给出的方法,结合行业发展现状、养老机构

整体发展规划、标准化方针目标等,构建本机构标准体系。

8.1.2 负责标准化工作的人员或部门宜检索收集与养老机构标准化相关的资料,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

政策文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并组织养老机构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和研究分析。

8.1.3 养老机构宜根据MZ/T170给出的标准体系总体框架以及各子体系结构确立本机构的标准体系结

构和内容。

8.1.4 养老机构标准体系构建宜突出养老服务特点和本机构服务特色,结构合理、层次清晰。

8.1.5 养老机构宜充分结合本机构的实际应用需求,对MZ/T170给出的各子体系结构及内容做删减或

扩充,并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和内外部环境变化进行调整。

8.1.6 养老机构标准体系的子体系之间宜相互协调,各子体系内的标准宜符合养老机构工作实际,各

标准之间相互关联。

8.1.7 养老机构根据实际需要,宜编制标准化工作文件汇编,见附录A。

8.2 标准体系结构构建

8.2.1 标准体系总体框架结构见图1。

图1 标准体系结构图

8.2.2 标准化方针目标、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指导标准是开展标准体系构建的依据,指导标准包括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

8.2.3 养老机构服务标准体系包括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服务提供标准体系、服务保障标准体系和

岗位标准体系,具体内容如下:

a) 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为养老机构标准体系整体运行和发展提供技术基础,其子体系可包括:

标准化工作标准子体系、术语与缩略语标准子体系、符号与标志标准子体系、数值数据及量和单位标准子体系、测量标准子体系、评估与服务分级标准子体系;

b) 服务提供标准体系是标准体系的核心,宜根据养老机构向老年人提供的实际服务内容来构建,

其子体系可包括:服务实现标准子体系、服务运行管理标准子体系、服务评价与改进标准子体

系,其中服务实现标准子体系可按服务要素划分为出入院与咨询服务标准、餐饮服务标准、养护服务标准、医疗与康复服务标准、休闲娱乐与教育服务标准;

c) 服务保障标准体系为养老机构标准体系整体运行管理提供全方位保障,其子体系可包括:环

境与能源标准子体系、安全与职业健康标准子体系、设施设备及用品标准子体系、人力资源标MZ/T XXXXX—XXXX

准子体系、财务与审计标准子体系、法务与合同管理标准子体系、规划与品牌标准子体系、信息与知识资产管理标准子体系、综合行政事务管理标准子体系;

d) 岗位标准体系是为实现标准在养老机构的落地实施构建的各岗位的标准集合,其子体系可包括:决策层岗位标准子体系、管理层岗位标准子体系、操作层岗位标准子体系。

9 标准编制

9.1 标准立项

9.1.1 没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或对已有标准的技术内容需要补充的,

可制定养老机构标准。

9.1.2 养老机构各部门结合本机构需求提出立项申请,负责标准化工作的人员或部门组织必要的论证,

指导相关部门制定标准制修订计划,配备相关资源。

9.2 标准起草

9.2.1 养老机构宜按照GB/T 24421.3和GB/T 28222给出的方法和内容编制养老机构标准。标准编写

要素内容包括封面、前言、范围、核心技术要素等必备要素。

9.2.2 起草组宜在标准起草前,对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内容进行调查和分析,依据本机构标准化方

针目标、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和指导标准,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标准内容,编制形成标准草案。

9.2.3 起草组宜对形成的标准草案在本机构内进行实践验证,根据验证结果进一步修改标准草案,形

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9.3 标准征求意见

9.3.1 起草组宜向养老机构各部门、各岗位工作人员发放相关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相关方意见。各

部门、各岗位工作人员填写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录B,并提交起草组。

9.3.2 起草组宜对征求意见反馈问题进行汇总分析,采纳合理意见。对存在较大分歧的意见进行广泛

协商,直至达成一致。

9.3.3 起草组根据采纳的意见对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形成标准送审稿。

9.4 标准审查

9.4.1 负责标准化工作的人员或部门对标准送审稿组织开展全面审查,参加标准审查的人员可由标准

使用部门、管理部门等相关方组成。

9.4.2 审查内容包括:

a) 符合性: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符合老年人及服务相关方的预期,符合标准编写规则;b) 科学性:标准技术内容确立的依据充分,与已发布标准和实测数据等相一致;

c) 适宜性:标准的详略程度、养老服务提供过程的复杂程度与标准使用者的能力相适应,标准结构合理、可操作、可验证、引用文件适宜;

d) 有效性:标准清楚、准确、充分地描述要求和关键活动,描述活动过程和对已识别活动如何

控制,明确每项活动是在何时、何地由何人做、怎么做以及为什么做,明确完成每项活动所需的资源(人员、培训、设备和材料);e) 协调性:标准内容与上位标准、内部标准之间相协调。

9.4.3 标准审查人员宜根据审查内容填写标准审查表,见附录C。起草组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形

成标准报批稿。

9.5 批准发布

9.5.1 标准化工作人员或部门将标准报批稿呈报机构负责人或授权人批准、发布实施。

9.5.2 养老机构宜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进行自我声明,公开服务标准。

9.6 标准复审

MZ/T XXXXX—XXXX

9.6.1 标准发布实施后,标准化工作人员或部门宜定期组织开展标准复审,确定机构标准继续有效、

修订或废止。

9.6.2 养老机构宜结合下列情况对标准进行复审:

a) 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指导标准发生变化;b) 标准所包含的服务及管理内容、技术指标等发生变化;c) 标龄超过一定年限。

9.6.3 经复审确定需要修订或废止的标准,由养老机构指定工作人员或部门填写标准修订申请表,见

附录D,并提交标准化工作人员或部门,报批通过后对标准进行修订或废止。

9.6.4 修订后的新标准由标准化工作人员或部门面向养老机构各部门进行发布。

9.6.5 新标准一经发布,旧标准同时废止。废止的标准及相关文件由标准化工作人员或部门及时收回,

不再执行。

10 标准实施

10.1 养老机构宜按照GB/T 15624、GB/T 24421.4给出的方法,组织开展标准实施工作。

10.2 标准化工作人员或部门必要时宜制定标准实施工作计划或方案,包括实施标准的范围、方式、步

骤、人员、职责分工、时间、培训内容等。

10.3 标准实施过程包括:

a) 标准文件发放: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和方式将相关标准文件发放给相关岗位人员,宣传引导各岗位人员自觉参与执行标准;

b) 实施前期准备:按照标准文件要求做好空间环境、设施设备、用品工具、记录资料等的准备;

c) 标准文件宣贯:组织起草组相关人员对标准文件进行解读,宜由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开展相关标准培训与考核,培养标准化工作意识;d) 实施标准化工作计划:按计划或方案开展标准化工作,对标准实施过程进行记录;

e) 实施过程协调: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开展标准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宜及时与标准化工作人员或部门进行沟通并协商解决;

f) 标准实施检查:养老机构宜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通过现场查看与问询、核对数据与记

录等方法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标准文件培训情况、对标准内容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处置情况等;

g) 标准修订改进:实施过程中发现标准内容与实际工作不相符或出现9.6.2包含的情况,宜及

时填写并提交标准修订申请表,见附录D,必要时可向标准化工作人员或部门提出标准复审。

10.4 实施过程中开展监督检查的结果宜形成记录或文件,可作为工作考核与改进的依据。

11 其他标准化工作

11.1 养老机构宜根据自身情况主持或参与相关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制修

订工作。

11.2 养老机构宜关注并积极参与各级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开展的标准化试点项目。

11.3 养老机构宜参与国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活动或相关社会团体组织的标准化活动,及时获得有关标

准制修订信息、行业发展动向,根据收集的信息结合机构人才、技术、资金等情况,确定参与活动的方式和内容。

12 标准化工作评价与改进

12.1 养老机构宜按照GB/T24421.4、GB/T24421.5给出的方法,以及本机构标准化工作规划或计划,

对标准化工作进行评价与改进。

12.2 养老机构依据标准化法律法规、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

标准、团体标准对标准化工作进行评价。

12.3 养老机构可定期采取机构内部评价和邀请外部标准化专家评价等方式,通过现场观察、查阅资料、

交流提问、随机体验等方法,对标准化工作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MZ/T XXXXX—XXXX

a) 对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标准化纲要、规划、政策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进行学习培训情况;

b) 实施和参与制定养老服务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反馈标准实施信息的情况;

c) 养老机构构建的标准体系、制定的标准与实际工作相符合的情况,以及持续调整完善情况;d) 养老机构内部各岗位人员自觉执行标准的情况;e) 对标准实施过程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置的情况;f) 养老机构参与相关标准化技术活动情况。

12.4 标准化工作评价结束后宜形成评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评价依据、评价人员、评价时间、评价简

要过程、评价结果、总体结论、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12.5 根据评价结果及时对标准化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并落实。

12.6 按“确定改进目标—制定改进计划—实施改进—检查评价”的程序开展持续改进工作。

MZ/T XXXXX—XXXX附 录 A(资料性)标准化工作文件汇编标准化工作文件汇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a) 养老机构介绍;b) 成立标准化工作部门的通知;c) 标准化工作方针目标;

d) 标准化工作规划,包括标准化工作的目标、标准体系的构建、标准的制修订计划、标准化培训计划、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检查、工作的评价与改进等内容;

e) 标准体系运行发布通知,包括制定、实施标准的依据,标准体系的内容以及实施的意义,实施的日期等,由机构负责人签署发布;

f) 标准实施工作计划或方案,包括实施标准的范围、方式、步骤、人员、时间、培训、工作要求等;g) 养老机构组织机构图;h) 养老机构业务流程图;i) 养老机构标准体系结构图;j) 养老机构标准明细表;k) 养老机构标准统计表;

l) 引用和参考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法律法规包括国家法律、行政

法规、地方性法规、行业规章等,政策文件包括与机构服务管理运行相关的政府管理部门、行业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规划等);m) 标准体系编制说明。MZ/T XXXXX—XXXXA A附 录 B(资料性)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表B.1。表B.1 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修改说明序号 条项编号 修改建议(理由、依据等)24MZ/T XXXXX—XXXX附 录 C(资料性)标准审查表标准审查表见表C.1。表C.1 标准审查表序号 标准名称 审查内容 审查意见 审查人24MZ/T XXXXX—XXXX附 录 D(资料性)标准修订申请表标准修订申请表见表D.1。表D.1 标准修订申请表标准名称提出修订部门修订原因及内容:申请人: 日期:部门负责人审核意见:审核人: 日期:标准化工作人员/部门审核意见:审核人: 日期:法人代表批准意见(适用于机构文件修改):批准人: 日期:MZ/T XXXXX—XXXX参 考 文 献[1] GB/T 15496-2017 企业标准体系要求

[2] GB/T 20000.1-2014 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3] GB/T 35778-2017 企业标准化工作指南[4] 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3号)

[5] 民政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5版)》的通知(民函〔2025〕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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